为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慷慨捐赠,湖南工业大学将对所有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而捐资的单位和个人以不同的方式表示敬意,鸣谢方式如下:
一、凡为湖南工业大学捐资,无论金额大小,教育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收据,依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捐赠方享有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
二、对捐赠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捐赠者,湖南工业大学将分别致以不同形式的感谢,具体如下:
1、对捐赠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捐赠者,湖南工业大学将颁发捐赠纪念证书;
2、捐赠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捐赠纪念牌;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在教育基金会网站、官微和内部刊物上公布捐资数额和名单等;
3、捐赠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教育贡献奖”,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教育基金会网站、官微和内部刊物开辟宣传专栏,刊登捐赠者事迹、简介和照片等;
4、捐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聘为湖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或其他荣誉称号;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教育基金会网站、官微和内部刊物开辟宣传专栏,刊登捐赠者事迹、简介和照片等。
5、凡接受的实物捐赠,由基金会按照市场上同类或相似资产的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后参考上述捐赠鸣谢办法执行。
三、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基金、奖助学金、奖教金等,如捐赠达到一定数额,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
四、凡捐赠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成为湖南工业大学校友企业家联盟会员并享有会员服务,如俱乐部沙龙、联谊活动、名师讲坛及校友导师制等等。
五、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参与学校相关大型活动,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六、其它鸣谢方案可与捐赠者协商。
七、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于2020年 6月 23日经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