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维度 |
项目名称 |
合作条件 |
校友(企业)合作诉求 |
1 |
专业建设 |
校友参与母校专业建设委员会 |
(1)本科毕业后在某一产业领域连续从业5年以上;(2)熟知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和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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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合建立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 |
(1)企业拥有国内领先的设备或技术;(2)企业建有专业的创新研发团队,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3)申报成功后,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向挂牌;(4)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学术派出专业团队协助企业组织申报材料,编制建设规划;(5)无论是平台落户学校还是落户企业,均实行双方互派研究人员开展技术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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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合建立企业生产现场在线教学系统 |
(1)企业拥有国内技术领先的成套生产设备设施;(2)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企业已经建成稳定成熟的企业文化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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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作建立校外 实践基地 |
(1)企业合规合法设立运行3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并且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企业具备与接纳规模匹配的学生实习、学习、生活、安全保障的相应条件;(3)企业有3位以上满足学院实践课指导要求的“兼职教师”,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4)学校在企业进行“实践教学基地挂牌”。(5)学校利用各种媒介对合作校友企业进行宣传,推荐优秀校友企业负责人在不同层级的行业协会和学会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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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师资建设 |
校友与学校专业教师“伙伴结对” |
(1)校友有较强的专业发展志向和浓厚的科研学术兴趣;(2)校友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历;(3)校友沟通能力强,合作精神强;(4)学校将专业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校友吸收到相应方向的创新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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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友(企业) 奖教基金 |
(1)校友(企业)捐赠金来源合规合法;(2)奖教金不针对特定个人,但可明确面向的院系或者奖励的重点;(3)所有捐赠与校教育基金会签订协议书,根据捐赠金额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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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校友企业专业咨询(技术)服务团队 |
(1)校友企业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服务需求方向;(2)学校按企业需求负责组建好服务团队,并反馈企业认定后开始服务工作;(3)服务成果必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创造价值。(4)服务项目与内容以协议形式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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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师发明专利(成果)优先服务校友企业 |
(1)校友企业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2)学校建立提交申请企业与校科技处的互动沟通渠道;(3)学校科技处定期向申请企业发布教师发明专利(成果);(4)企业通过学校科技处与专利发明(成果)拥有人签订优先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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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生培育 |
十个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 |
(1)学校定期向申请企业发布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目录;(2)校友企业从目录中遴选意向培植项目,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3)学校建立提交申请企业与校创新创业学院的互动沟通渠道;(4)企业与学生签订项目孵化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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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家校友企业入校参与毕业生双选 |
(1)校友总会摸底校友企业用人需求,与学校就业处对接;(2)校友企业按校友会通知报名参加“校招”双选会;(3)校友发布“招聘公告”必须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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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校友(企业)捐资设立学生奖助学金 |
(1)校友(企业)捐赠金来源合规合法;(2)校友可依据学校提供的贫困生名单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资助;(3)所有捐赠与校教育基金会签订协议书,根据捐赠金额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4)校教育基金会根据捐赠者需求,开具国际认可的财务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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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友导师”指导万名学生成才 |
(1)校友政治素质较高,价值导向正确,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2)具有较为丰富的人生阅历,或较为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3)责任心与爱心兼具;(4)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思想引导能力、研究学生能力较强;(5)有保持与指导对象经常性联系或沟通的时间与耐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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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提升校企品牌价值的产教深度融合”项目体系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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